“Adobe设计成就奖”作品征集活动

近日,Adobe 公司(Nasdaq:ADBE)宣布启动第九届“Adobe设计成就奖”作品征集活动。此项赛事旨在表彰世界顶尖高等院校中,在平面设计、摄影、插画、动画、数码影片制作、开发和数码艺术等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Adobe与国际平面设计协会联合会(Icograda)合作,将于2009年10月Icograda世界设计大会期间,在中国北京举办颁奖典礼。届时,2500名来自世界各地的代表将在位于北京奥林匹克公园中心的国家会议中心汇聚一堂。

随着对交互设计和开发人才需求的不断增加,“Adobe设计成就奖”旨在寻找在互动、动画和传统三类媒体领域中出色的学生作品,包括互动媒体类别包括浏览器设计、非浏览器基础设计、应用发展、安装设计和移动设计;动画媒体类别包括动画、真人动画和动态影像;传统媒体类别包括插图、包装、摄影和平面传播。

将有40个国家的学生参加比赛。同时,该赛事也将吸引各高等院校对互动设计和发展项目的关注。参赛者可登录“Adobe设计成就奖”主页提交作品。浏览者同时可通过互动网站ADAA Live!实时观看参赛者作品。

由业内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评审小组,将对大赛作品进行评选、打分。评审包括:名古屋国际设计中心(IdcN)的国际传播总监 Leimei Julia Chui (日本);Paprika Communications的创建人之一Louis Gagnon(加拿大);在罗马创立咨询公司的Cristina Chiappini(意大利);为多家南非著名企业和品牌提供服务的Orange Juice Design的创建者Garth Walker(南非);在荷兰Utrecht School of the Arts的媒体和技术系任教、并任该校设计工作室负责任人的Tarek Atrissi(荷兰);担任Hongik University艺术学院教授、设计公司UM & Partners创建人之一的 Kyle Kim(韩国);以及创办New York environmental graphic design office并担任负责人的Lance Wyman (美国) 。

网上投稿截至日期为2009年6月5日,并将于6月进行电子审查。最后的评审阶段,入围者将被要求提交原始档案资料及实体参赛作品。 进入决赛的选手将受邀前往北京参加Icograda世界设计大会,并获得软件和现金等奖品。

获取更多大赛信息,请访问www.ADAAentry.com

4 Comments

  1. 丁凡
    Posted 2008/12/18 at 10:59 | Permalink

    “若要參加 2009 ADAA,您必須準備主要使用 Adobe 工具(超過 50%)製作的數位檔案,然後上傳至競賽網站,並提供您的就學證明。評審將會在線上審查您的作品,並決定是否要在準決賽中審查書面版本或高解析度的數位版本作品。如果您的作品獲選進入準決賽,您將需要將作品寄至競賽總部。 ”
    用盗版估计不会有资格了吧

  2. 丁凡
    Posted 2008/12/18 at 11:18 | Permalink

    2009 ADAA 官方規則
    參加 Adobe® Design Achievement Awards競賽(以下稱「本競賽」)表示參賽者無條件完全同意並接受這些官方規則。本競賽由 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公司地址為 345 Park Avenue, San Jose, CA, USA, 95110,以下稱「贊助商」)贊助。
    1. 競賽期間
    競賽從 2008 年 11 月 3 日開始,於 2009 年 6 月 5 日截止。所有參賽作品必須於 2009 年 6 月 5 日下午 5 點(太平洋時間)之前寄至 Adobe。

    2. 參賽資格
    本競賽開放年滿 18 歲的大學全職學生,且目前於美國 50 州、華盛頓特區、加拿大、英國、愛爾蘭、瑞士、法國、德國、義大利、南非、奧地利、瑞典、丹麥、挪威、芬蘭、荷蘭、比利時、澳洲、紐西蘭、日本、南韓、新加坡、台灣、香港、中國、克羅埃西亞、捷克共和國、匈牙利、印度、葡萄牙、西班牙、泰國、馬來西亞、巴西、俄羅斯聯邦、波蘭和土耳其等地就讀經認證的高等教育機構,而且為上述國家/地區的公民或持有官方工作或學生簽證。對於團體參賽者,參與製作參賽作品的每位成員都必須列在參賽表格中,而且每位成員都必須符合上述參賽資格。此外,在參賽表格中必須指名其中一人為隊長。凡贊助商、其附屬公司、子公司、廣告公司、行銷公司和執行單位機構的員工、獨立承包商、主管和董事以及法律顧問、評審小組和上述個人的近親家屬及同住的個人均不得參加本競賽。適用所有聯邦、州立、省立、自治區和當地法律和法規。法律禁止之處無效。

    3. 參賽類別與評審
    每個參賽作品必須符合以下第 4 節中所述的規定。凡不符合規定的參賽作品將會喪失資格。修改、塗污、破損、難以識別或填寫不完整的參賽表格均不符資格,導致參賽作品喪失資格。凡包含色情、猥褻或色慾表現的參賽作品(由贊助商判定)將會喪失資格。在審核通過參賽規定後,將會由贊助商選擇的獨立評審小組評審參賽作品。評審的決定為最終決定。評審保留將參賽作品重新分類或選擇優秀作品的權利。參賽類別共有三 (3) 個類別領域,共分十二 (12) 個類別;除非評審認為參賽作品水準不符合得獎標準,否則將會針對每個類別評選出一名類別得獎者和兩名決賽入圍者,不分個人或團體參賽作品。所有參賽作品,不分個人或團體,都會依其類別,根據計分辦法準則,就其原創性、達到溝通目標的有效性、以及競賽者運用參賽表格中列 Adobe 產品的技巧等方面進行評選。類別領域包括互動式媒體、動畫與影片和傳統媒體。

    互動式媒體領域中包含以下類別:
    A. 以瀏覽器為主的設計

    本類別的參賽作品的設計必須可在電腦或其他裝置(不包括行動電話)上透過瀏覽器檢視。參賽作品的部署需要包含使用者互動,例如使用體驗設計、使用階層式樣式表 (CSS) 開發的網站;使用者介面以及遠距教學專案,而參賽作品必須主要(超過 50%)是使用 Adobe 工具建立的。

    參賽者必須將作品以參照 URL 形式上傳至競賽網站。該參照網頁中應包含內容,而且在 2009 年11 月 30 日之前都不會改變。

    如果入選參加準決賽,就必須以 CD 或 DVD-ROM 提交參賽作品,提供使用 Adobe 軟體格式的原始數位檔案。

    決賽入圍者將需要提交所有非參賽者製作的創意資產(例如音樂等)的相關使用許可證明。

    B. 以非瀏覽器為主的設計

    本類別的參賽作品包括在電腦或裝置上部署並需要使用者互動的設計,例如使用體驗設計、DVD 和駐留在電腦系統上而且不需透過瀏覽器傳送的遠距教學專案。參賽作品必須主要(超過 50%)是使用 Adobe 工具建立的。

    參賽者必須將作品以 PDF 或參照 URL 形式上傳至競賽網站。該參照網頁中應包含內容,而且在 2009 年11 月 30 日之前都不會改變。

    如果入選參加準決賽,就必須以 CD 或 DVD-ROM 提交參賽作品,並具附使用 Adobe 軟體格式的原始數位檔案。

    決賽入圍者將需要提交所有非參賽者製作的創意資產(例如音樂等)的相關使用許可證明。

    C. 應用程式開發

    本類別的參賽作品包括可在瀏覽器中或桌面(使用 Adobe® AIR™ 軟體)上執行。例如在 http://www.flex.org/showcase 中提供的應用程式。這些應用程式包含設計和開發部分,通常是由團隊和個人建立。

    本類別的參賽作品為可改善使用體驗的元件和應用程式(透過創新的版面、資料視覺化和精彩的外觀和感覺)並使用 Adobe Flex™ 及/或 Adobe AIR 建立,而且可能會搭配使用 Ajax。應用程式的完成度應足以展示設計概念。

    參賽者必須將作品以 Adobe AIR 格式或參照 URL 形式上傳至競賽網站。該參照網頁中應包含應用程式,而且在 2009 年11 月 30 日之前都不會改變。

    決賽入圍者將需要提交所有非參賽者製作的創意資產(例如音樂、影像等)的相關使用許可證明。

    提交的參賽作品必須具附使用 Adobe 軟體格式的原始數位檔案。

    D. 安裝設計

    本類別的參賽作品的設計包括需要透過感官刺激,產生一定程度使用者互動的安裝設計、空間引導系統、kiosk、展示設計、環境標誌設計和店舖內裝設計。參賽作品必須主要(超過 50%)是使用 Adobe 工具建立的。

    參賽者必須將作品以PDF 檔、使用 Flash 相容格式的模擬畫面或參照 URL 形式上傳至競賽網站。該參照網頁中應包含內容,而且在 2009 年11 月 30 日之前都不會改變。

    如果入選參加準決賽,就必須以 CD 或 DVD-ROM 提交參賽作品,並具附使用 Adobe 軟體格式的原始數位檔案。

    決賽入圍者將需要提交所有非參賽者製作的創意資產(例如音樂等)的相關使用許可證明。

    E. 行動設計

    本類別的參賽作品的設計包括行動裝置和使用體驗專屬的媒體,以及掌上型行動裝置專屬或行動使用體驗,例如動畫廣告、網站、遊戲和 widget(圖示、虛擬角色、桌面)。參賽作品必須主要(超過 50%)是使用 Adobe 工具建立的。

    參賽者必須將作品以 使用 Flash Player 相容格式的模擬版本或參照 URL 形式上傳至競賽網站。該參照網頁中應包含內容,而且在 2009 年11 月 30 日之前都不會改變。

    如果入選參加準決賽,就必須以 CD 或 DVD-ROM 提交參賽作品,並具附使用 Adobe 軟體格式的原始數位檔案。

    決賽入圍者將需要提交所有非參賽者製作的創意資產(例如音樂等)的相關使用許可證明。

    動畫與影片領域中包含以下類別:
    A. 動畫

    本類別的參賽作品的設計包括但不限於,以字元為單位的旁白動畫或實驗性動畫,並搭配使用電腦產生的圖片、視覺效果或數位再現繪畫。參賽作品必須主要(超過 50%)是使用 Adobe 工具建立的。僅前五 (5) 分鐘的內容會列入評審。

    參賽者必須將作品以 URL 形式上傳至競賽網站。此 URL 應連結至視訊分享網站,例如 Youtube.com。

    如果入選參加準決賽,就必須以 DVD-ROM 提交 QuickTime 或 AVI 格式的參賽作品,並具附使用 Adobe 軟體格式的原始數位檔案。

    決賽入圍者將需要提交所有非參賽者製作的創意資產(例如音樂等)的相關使用許可證明,以及一分鐘的 QuickTime 格式片段,以供在頒獎典禮上播放。

    B. 真人動畫

    本類別的參賽作品包括使用真人動畫素材視覺效果,並選擇搭配運用視覺效果拍攝和編輯的旁白或無旁白短片或影片、記錄片或廣告。參賽作品必須主要(超過 50%)是使用 Adobe 工具建立的。僅前五 (5) 分鐘的內容會列入評審。

    參賽者必須將作品以 URL 形式上傳至競賽網站。此 URL 應連結至視訊分享網站,例如 Youtube.com。

    如果入選參加準決賽,就必須以 DVD-ROM 提交 QuickTime 或 AVI 格式的參賽作品,並具附使用 Adobe 軟體格式的原始數位檔案。

    決賽入圍者將需要提交一分鐘的 QuickTime 格式片段,以供在頒獎典禮上播放

    決賽入圍者將需要提交所有非參賽者製作的創意資產(例如音樂等)的相關使用許可證明和演員的肖像使用許可證明。

    C. 動態圖片

    本類別的參賽作品包括複合文字、靜態影像的動畫,及/或真人動畫,並可包含預告片、影片標題、廣告、公共服務宣佈、品牌形象識別等。參賽作品必須主要(超過 50%)是使用 Adobe 工具建立的。

    參賽者必須將作品以 URL 形式上傳至競賽網站。此 URL 應連結至視訊分享網站,例如 Youtube.com。

    如果入選參加準決賽,就必須以 DVD-ROM 提交 QuickTime 或 AVI 格式的參賽作品,並具附使用 Adobe 軟體格式的原始數位檔案。

    決賽入圍者將需要提交一分鐘的 QuickTime 格式片段,以供在頒獎典禮上播放

    傳統媒體領域中包含以下類別:
    A. 插圖

    本類別的參賽作品包括編輯插圖,以傳達資訊或釐清概念、書籍的旁白插圖(包括最多 6 張書籍插圖)、電腦遊戲插圖和技術、科學或建築插圖。最多可提交 6 張相關的數位繪製圖片。參賽作品必須主要(超過 50%)是使用 Adobe 工具建立的。

    參賽者必須將作品 以 PDF 檔上傳至競賽網站,以及提交作品中最多 10 張個別影像並內嵌色彩設定檔的 JPEG 格式檔。

    如果入選參加準決賽,就必須以 書面格式 提交參賽作品,並具附使用 Adobe 軟體格式的原始數位檔案。

    B. 包裝

    本類別的參賽作品包括 3D 產品包裝的範例或影像,包括產品包裝盒、標籤、包裝袋或上架商品包裝的排版。參賽作品必須主要(超過 50%)是使用 Adobe 工具建立的。

    參賽者必須將作品 以 PDF 檔上傳至競賽網站,以及提交作品中最多 10 張個別影像的 JPEG 格式檔。

    如果入選參加準決賽,就必須以書面格式提交參賽作品,並具附使用 Adobe 軟體格式的原始數位檔案。

    C. 攝影

    本類別的參賽作品包括單張相片或最多 10 張相關影像的系列相片。影像本身必須為相片,然後主要(超過 50%)使用 Adobe 工具以數位方式增強或處理相片。

    參賽者必須將作品 以內嵌色彩設定檔的 PDF 檔上傳至競賽網站,以及提交作品中最多 10 張個別影像的 JPEG 格式檔。

    如果入選參加準決賽,就必須以書面格式 提交參賽作品,並具附使用 Adobe 軟體格式的原始數位檔案。

    D. 平面溝通

    本類別的參賽作品包括主要(超過 50%)使用 Adobe 工具製作的廣告、品牌推廣宣傳和其他促銷溝通文宣;書籍;宣傳手冊;型錄;識別系統;雜誌;海報和其他平面文件。

    參賽者必須將作品 以 PDF 檔上傳至競賽網站,以及提交作品中最多 10 張個別影像的 JPEG 格式檔。

    如果入選參加準決賽,就必須以書面格式提交參賽作品,並具附使用 Adobe 軟體格式的原始數位檔案。

    4. 如何參賽:
    申請參賽表格僅能從競賽參加網站www.ADAAentry.com取得。線上完整填寫參賽表格。每個參賽作品都必須具附以下:

    A. 填妥的網路申請表格,其中包括以 100 字以內闡述參賽者的藝術抱負或溝通目標,以 100 字以內扼要說明作品的製作方式,以及參賽網站指定的附屬參賽編號;

    B. 一份數位版本的有效學生證、註冊證明或學校開立的全職學生證明函,證明您目前於美國 50 州、華盛頓特區、加拿大、英國、愛爾蘭、瑞士、法國、德國、奧地利、瑞典、丹麥、挪威、芬蘭、荷蘭、比利時、南非、澳洲、紐西蘭、日本、南韓、新加坡、台灣、香港、中國、克羅埃西亞、捷克共和國、匈牙利、印度、葡萄牙、西班牙、約旦、卡達、沙烏地阿拉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希臘、冰島、立陶宛、俄羅斯聯邦、塞爾維亞、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烏克蘭、哥倫比亞、薩爾瓦多、祕魯、以色列、迦納、辛巴威或土耳其等地就讀經認證的高等教育機構。團體參賽作品必須具附每位團隊成員的上述資訊。如果無法提供個人或每位團隊成員的此等資訊,參賽作品將喪失資格。

    C. 為 2008 年 5 月 1 日以後製作的原創作品,並符合上述第 3 節中定義的 12 種類別其中一種。作品必須主要(50% 以上)使用上述各類別中指定的 Adobe 工具製作,並具附使用 Adobe 軟體格式的原始數位檔案;

    D.入選參加準決賽的作品必須標示競賽網站指定的參賽編號,在妥善包裝,然後以郵件或快遞(例如 FedEx、DHL 或 UPS)寄至決賽入圍者文件中所列的地址。所有決賽入圍作品的郵戳日期必須在 2009 年 6 月 23 日之前,否則將會喪失資格。凡不符合上述參賽規定的作品將會喪失資格。參賽者最多可提交三 (3) 件作品,但是必須為不同類別。每項作品必須個別提交。在任何情況下,郵寄提交的參賽作品將視為 Adobe 專有之財產,將不會退還。我們將會要求決賽入圍者捐出參賽作品給本計劃,用於支持在社群中推廣本計劃,例如提供決賽入圍者的作品給小學以激發學生靈感。參賽作品在運送過程中若遺失或受損,贊助商概不負責。贊助商應採取合理措施保護,避免收到的參賽作品遺失或受損;但是由於參賽作品遺失或受損造成的直接、間接或衍生性損失,贊助商概不負責。除非法律禁止以及不適用於居住在印度的參賽者,贊助商的責任應限於 (a) 儲存參賽作品的媒體價值或 (b) US$50.00,以價格低者為準。決賽入圍者在接獲決賽入圍通知時,通知信中將會告知郵寄地址。

    5. 版權擁有權:
    凡提交個人創作者的參賽作品至某一類別,表示參賽者保證參賽者為作品的唯一設計人員、創作者和擁有者,包括所有視覺和聲音元件,或已取得有版權元件的使用許可,並保證作品中包含的資訊不會被參賽者所在地點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視為機密。凡提交團體創作的參賽作品,表示參賽者保證他們為共同設計、製作和擁有作品的視覺和聲音元件,或已取得有版權元件的使用許可,並保證作品中包含的資訊不會被參賽者所在地點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視為機密。

    6. 獎項:
    我們將會公佈各項類別的前三名決賽入圍者(以下統稱為「決賽入圍者」)並於 2009 年 8 月於北京舉行的頒獎典禮(以下稱「典禮」)中頒發獎項。決賽入圍者(包括個人和團體參賽作品中指定的隊長)將可贏得中國北京之旅,以參加頒獎典禮和 Icograda Design World Congress,包括經濟艙來回機票(如果居住在北京市區以外)以及 Icograda 指定的住宿兩晚。所有其他旅行支出均由決賽入圍者自行負擔。獲選任一類別的榮譽推薦獎之參賽者均受邀參加頒獎典禮,但是應自行負擔參加典禮的交通與住宿費用。各類別的前三名決賽入圍者中,只有一名會獲選為類別得獎者,其他兩名則為決賽入圍者。凡選擇參加頒獎典禮者,不論是否由贊助商支付住宿費用,都應自行負責瞭解此行所需的文件,例如簽證和護照,並應自行負擔申請此類文件的費用。若因無法取得或負擔此類文件而延誤行程,將會視為該個人放棄各項獎項,且贊助商不負責更換旅行住宿、頒發的獎項或以任何替代方式補償該個人。

    類別得獎者:

    個人類別得獎者將可獲得 US$3,000 現金、一種 (1) Adobe Creative Suite® 4 Master Collection 教育版、得獎證書和一個 3D 獎座。團體得獎者將可獲得 US$3,000 現金,由得獎團隊成員均分和一個 3D 獎座;每位團隊成員將可獲得一份得獎證書並可選擇教育版 Adobe Creative Suite 4 Design Premium [US$599]、Web Premium [US$499] 或 Production Premium [US$599]。

    決賽入圍者:

    個別決賽入圍者將可獲得 US$1,000,選擇教育版 Adobe Creative Suite 4 Design Premium [US$599]、Web Premium [US$499] 或 Production Premium [US$599] 和一份決賽入圍者證書。團體決賽入圍者將可獲得 US$1,000 現金,並由得獎團隊成員均分,每位成員將可獲得決賽入圍者證書,並可選擇一種 (1) 教育版 Adobe Creative Suite Standard 產品 (Design Standard [US$399] 或 Web Standard [US$399]),或從 Adobe After Effects® CS4 [US$349]、Adobe Audition® 3 [US$149]、Adobe Encore® CS4 [US$149]、Adobe Premiere® Pro CS4 [$US349] 或 Adobe Soundbooth™ CS4 [$US99] 中選擇三種 (3) 個別產品。

    榮譽推薦獎入選者:

    榮譽推薦獎的個人或團體入選者將可獲得一 (1) 種自行選擇的 Adobe 軟體產品(從以下教育版產品中選擇:Adobe Acrobat® 8 Professional [US$159]、Adobe After Effects CS4 [US$349]、Adobe Audition 3 [US$149]、Adobe Encore CS4 [US$149]、Adobe Illustrator® CS4 [US$199]、Adobe InDesign® CS4 [US$199]、Adobe Photoshop® CS4 [US$299] 或 Adobe Premiere Pro CS4 [US$349])以及一份榮譽推薦獎入選者證書。

    由於這是一場技巧競賽,得獎與否取決於參賽作品的水準。除非類別中符合標準的參賽作品個數比該類別獎項個數少,或是評審認為參賽作品的水準未達得獎標準,否則將會選出各獎項的得獎者。除非贊助商無法提供某一獎項,否則概不提供替代獎項、現金或其他替代品。獎項為不可指定/不可轉讓。得獎者應自行負擔所有聯邦、州立、省立、自治區和當地的稅金。所有列出的價格僅為平均零售價格。任何獎項的得獎者均無權取得個別獎項的定價與得獎者若在其司法管轄區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轄區中購買該產品的費用之間的差價。

    7. 決賽入圍通知:
    參賽作品評審期間為 2009 年 7 月 8 日到 2009 年 7 月 10 日。我們將以快遞、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決賽入圍者,入圍者應在接獲通知十 (10) 日內透過美國郵件、電子郵件或快遞確認收到決賽入圍通知以及確定參加典禮。我們將會通知決賽入圍者已獲選入圍,但必須等到典禮當場才會公佈名次。若發生入圍通知延誤、遺失、誤寄或無法通知,贊助商概不負責。如果無法聯絡決賽入圍者、入圍者資格不符、無法確認收到通知,或無法遵守官方規則中的條款或條件,將會視為其放棄得獎,此時得另選替代的決賽入圍者。決賽入圍者在收到通知十 (10) 日內需要簽署並寄回責任豁免書、符合資格聲明、授權合約以及宣傳同意合約(如合法),方可獲得獎項。

    8. 一般條款與條件:
    以下情況贊助商概不負責:(i) 參賽作品遺失、延誤、受損、不完整、不合法、難理解或誤寄;(ii) 電話、電子、硬體或軟體程式、網路、網際網路或電腦故障或任何形式的故障;(iii) 電腦傳輸失敗、不完整、部分傳輸、中斷或延遲;(iv) 由於任何贊助商無法抗力的因素造成競賽中止或變質;(v) 由於獎品、接受、持有或使用獎品、或參與競賽造成任何人員受傷、損失或任何損害;(vi) 任何競賽相關文宣中的印刷或排版錯誤(不適用於西班牙);(vii) 或參賽者在製作參賽作品期間,觸犯任何地區、州立、自治區或當地法律或法規。如果發生詐欺或技術故障而損害競賽的管理、安全性或正常進行,贊助商保留逕行暫停、取消或修改競賽的權利。對於競賽相關或由於接受、擁有或使用獎品造成的所有損失、損壞、權利、索賠和任何訴由,包括但不限於人員受傷、死亡、財產受損和智慧財產侵權、知名權、名譽權或侵犯隱私權的相關索賠,每位參賽者同意為贊助商辯護、免除其責任並使其不受上述傷害。縱有上述規定,前述免除責任規定將不適用於由於贊助商疏忽造成居住在印度的參賽者之人員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壞,或由於贊助商疏忽造成居住在香港或葡萄牙的參賽者之人員受傷或死亡。前述免除責任規定僅適用於贊助商對居住在西班牙的的參賽者之一般或輕微疏忽。每位參賽者同意贊助商的唯一責任是根據官方規則中的程序與準則,將參賽者提交的作品送交給評審,並依照條款與條件規定,將官方規則中所指定的獎項頒發給得獎者。參賽者同意贊助商的責任是公平適當地考量任何提交的參賽作品,而且參賽者無權要求任何補償。

    每位參賽者同意如果其參賽作品獲選為決賽入圍,為獲得獎項,參賽者應簽署授權合約,授與贊助商免授權費、非專屬、永久性的全球授權使用、重製、散發、公開展示、公開顯示、依公開展示與公開顯示需求修改,以及為廣告於促銷推廣 Adobe 產品,根據得獎者的作品建立衍生作品,並將作品加入及隨 Adobe 產品一起發佈。若永久性授權無效或無法執行時,參賽者應簽署授權合約,授與贊助商免授權費、非專屬、為期兩年 (2) 的全球授權使用、重製、散發、公開展示、公開顯示、依公開展示與公開顯示需求修改,以及為廣告於促銷推廣 Adobe 產品,根據得獎者的作品建立衍生作品,並將作品加入及隨 Adobe 產品一起發佈。

    每位參賽者同意簽署任何必要文件,得上述授權生效。每位參賽者同意,提交參賽作品即表示同意其個人資料、姓名、個人相片及/或聲音無償用於與競賽相關的公開使用或在廣告中。除了影響居住在葡萄牙或西班牙參賽者的問題之外,所有關於官方規則的條款構成、有效性、釋義和可執行性,或參賽者與贊助商的相關競賽權利與義務的問題或疑義,應以加州法律為準據,與此法律條款或可能造成適用加州以外任何司法管轄區的法律規定(不論是加州或其他任何司法管轄區法律)抵觸者皆無效。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下,參賽者同意競賽相關或由於頒發的獎品造成的任何爭議、索賠和訴由,除競賽管理或決定得獎者之外,應個別解決、不透過任何集團訴訟,並由北加州美國地方法院 (San Jose Division) 或位於加州聖塔克拉拉郡的州法院裁決。

    9. 得獎者名單:
    得獎者名單將於 2009 年 10 月30 日前公佈於 ADAA 計劃網站 http://www.ADAAentry.com

    © Copyright 2008 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 保留一切權利。

  3. 张珈睿
    Posted 2008/12/18 at 13:11 | Permalink

    buhuiba!!

  4. Posted 2008/12/20 at 20:19 | Permalink

    留言太长了,以为是垃圾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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